当作自己炫耀的东西, 在酒桌上, 拿来得瑟。 其实,很多女人也傻,不清楚对于男人来说, 和人一被子很容易,但和人一辈子却很难; 这件事宣扬出去后却给那位大小姐带来了巨大的灾祸,因为大小姐是有婚约在身的,对方还是巡抚家的公子,再加上大小姐所在的家里家教森严,注重礼法,祖辈和父辈都是学道出身,更是眼里揉不得这种沙子。 大小姐被浸猪笼了,对外报的是病死。” 莺莺按摩的手指,停了下来,面色阴沉地抬起头,盯着还在娓娓道来的女人。 “故事到这里,也不算稀奇,只能算是一个悲剧,但这种悲剧,却太多太多,吸引不了眼球。” 女人喝了一口茶,继续道: “大小姐是死了,死后变成了鬼,却因为一些机缘,躲过了鬼差缉拿,在人间逗留了下来。 她留下来的原因很简单,她要报复。 她当过庙神,她原本真的可以一直成为庙神的,享受香火,日后说不得还能得一个稳定的官身。 但她一直在看着,一直在等着,也一直在报复着,那个书生的后代,被她一个一个地弄得妻离子散郁郁不得志,最后不得善终,但她一直保护着他们家香火不断,好让自己可以一代一代地报复下去。 所以, 千万不要惹怒女人。 做一万件好事,但只要故意做了一件坏事,就会破了功,她的庙身一直风雨飘摇,后来干脆没了。 哪怕是之后看开了,报复结束,下地狱时,心里也是有着很大的忐忑。 她知道自己积累了很多的功德, 却不清楚,自己的功德能否抵消掉自己所做的恶。 但她却不后悔,一点都不后悔, 当初爱得坦荡,死后报复得痛快。 人们常说不要对富二代感到不公平,那是他们爹妈努力过了。 所以,别怪自己倒霉,那是他们爹妈造的孽。” 说到这里,女人伸了个懒腰,*****几乎要迸发出来,继续感叹道: “这本书的故事也告诉了我们,不要总是想着那种天真的爱情,太过天真的爱情,是不存在的。 当然了,这种古代才子佳人的故事在现实里也很少会真的发生。 张爱玲还是鲁迅好像曾说过: 男的不穷,女的不丑,中间就差一顿酒; 男的穷,女的丑,五湖四海皆朋友。” “妈妈,哥哥不给我吃零食呢。” 小女孩在楼上喊道。 “来了,来了,妈妈来了。” 女人起身,走上了楼梯,她的侃侃而谈终于结束了。 客厅里, 就只剩下了周泽和白莺莺。 “继续捏,不要停。” 周泽指了指自己的肩膀。 白莺莺点点头, 伸手下去, 一只手抓住了周泽的脖子, 另一只手抓住了周泽的肩膀, 而后发力, 一扭, 再扯, 最后一拉! “咔嚓…………” 一颗上好的头颅就被白莺莺取了下来, 抓着头发, 提在了手中, 像一颗海草, 随风飘摇。 人头还在张着嘴巴,有些不明所以,前后的待遇差距,简直翻天覆地。 白莺莺瞥着眼看着他, 道: “进门就知道你是假的了, 你身上, 没有老板的味道。” “他的味道,是什么?”白莺莺手中的头颅忽然问道。 不过, 头颅里这次发出的不是男人的声音, 而是之前讲故事的女人的声音, 带着浓浓的不解,也带着极为强烈的求知欲, 作为一名作家, 她希望自己笔下的人物尽可能地写实,尽可能地“栩栩如生”,这样子的作品,才能让读者有代入感。 白莺莺把男人的头丢向了墙壁, “啪!” 像是西瓜落地一般, 直接炸开, 眼珠子耳朵什么的滚落了满地。 莺莺双手握拳,挡在自己面前,摇晃着身子: “讨厌, 当然是男人味啦, 干嘛问人家这么羞羞的问题捏, 嘤嘤嘤……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