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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0章 服装生意,时尚风潮(2/3)

  服装生意的成功,让合作社又多了一条财路。但卓全峰知道,光靠从广州进货不行,得有自己的设计和生产能力。

    十月初,合作社在靠山屯建起了服装加工车间。请了县城服装厂退休的老师傅,买了十台缝纫机,招了二十个手脚麻利的妇女。

    “咱们不能光卖南方的衣服。”卓全峰在开工仪式上说,“咱们东北有东北的特色——厚实,保暖,实用。咱们要设计适合东北人穿的衣服,还要把东北的元素加进去。”

    他拿出几张设计图:“这是我画的草图。这种棉袄,外面是劳动布,里面絮棉花,但款式要新颖,不能像老棉袄那么臃肿。这种帽子,用貂皮做帽檐,既保暖又好看。还有这种围巾,用羊毛织,但花色要鲜艳。”

    老师傅们看着设计图,眼睛亮了:“卓社长,你这想法好!咱们东北人实在,衣服也要实在,但实在不等于土气。”

    加工车间开起来了。第一批产品是改良版棉袄——保留了传统棉袄的保暖性,但剪裁更合身,领口、袖口加了毛边,颜色也不再是单调的黑色蓝色,而是军绿、枣红、藏青。

    这批棉袄一上市,立刻受到欢迎。不仅农村人买,城里人也买——冬天骑自行车上班,穿这个比穿呢子大衣暖和。

    “全峰,棉袄卖得好,但利润不高。”孙小海算账,“一件棉袄成本十五,卖二十五,挣十块。不如卖牛仔裤,一条挣六块,但成本才六块。”

    “不能光看利润。”卓全峰说,“棉袄是咱们的特色,是根基。牛仔裤是潮流,是增量。两条腿走路,才能走稳。”

    他还有更大的计划——把东北特色的服装卖到南方去。

    十一月初,合作社组织了一批样品:改良棉袄、貂皮帽子、羊毛围巾、手工棉鞋,发往广州办事处。栓柱接到货,在办事处搞了个小型展示会。

    没想到,南方人对这些“土特产”兴趣极大。

    “卓叔,棉袄卖得最好!”栓柱打电话汇报,“广州冬天虽然不冷,但有些香港客商买回去当纪念品,说这是‘真正的东北风情’。貂皮帽子也受欢迎,香港老板说可以当礼品送人。”

    “价格呢?”

    “比东北高一倍!棉袄东北卖二十五,这儿卖五十。貂皮帽子东北卖三十,这儿卖六十。而且供不应求!”

    南北货对流,利润翻番。合作社的服装生意,越做越红火。

    但树大招风,麻烦很快就来了。

    这天,合作社在松江市的服装店刚开门,来了三个人——是市工商局的,还有市纺织工业公司的人。

    “卓全峰同志,我们是来检查的。”带头的科长板着脸,“接到举报,你们销售的服装,涉嫌商标侵权、质量不合格。”

    “商标侵权?”卓全峰心里一紧,“我们用的都是自己的‘兴安’商标,有注册证书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你们的商标侵权,是你们侵犯了别人的商标。”科长拿出一件衬衫,“这件衬衫上的格子图案,跟上海某服装厂的注册商标相似,涉嫌侵权。”

    卓全峰接过衬衫看了看。这是从广州进的货,红白格子,很常见的图案。

    “科长,格子图案是通用图案,怎么能算侵权?”

    “通用不通用,不是你们说了算。”科长很强势,“现在对方已经投诉了,我们要依法处理。这些衬衫,全部暂扣,等待调查。另外,罚款五千元。”

    五千!店里的人都惊呆了。

    “科长,这不符合规定吧?”卓全峰强压怒火,“就算有争议,也应该先调查,怎么能直接扣货罚款?”

    “我们就是在调查!”科长一挥手,“把这些衬衫都搬走!”

    工作人员就要动手。

    “慢着!”一个声音响起。

    众人回头,只见陈律师快步走进来——他是卓全峰特意从广州请来的,负责处理法律事务。

    “同志,我是兴安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,姓陈。”陈律师亮出律师证,“你们要扣货罚款,有法律依据吗?请出示相关文件。”

    科长一愣:“你……”

    “根据《商标法》规定,商标侵权认定需要专业机构鉴定,不是哪个企业说侵权就侵权。”陈律师不慌不忙,“而且,就算有争议,也应该先发通知,给企业申辩的机会。你们这样直接扣货罚款,程序违法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……”科长语塞了。

    陈律师继续说:“另外,我调查过了,上海那家服装厂注册的格子商标,是特定的颜色和比例组合。而我们的衬衫格子,颜色、比例都不同,不构成侵权。如果你们坚持要处理,我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。”

    科长额头冒汗了。他其实是收了别人的好处,来找茬的。没想到对方这么专业,还请了律师。

    “那……那我们先调查,货暂时不扣了。”科长悻悻地说,“但你们要配合调查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一定配合。”陈律师微笑,“不过,如果调查结果证明我们没问题,我们会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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