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西方可以提供 300 斤星纹钢作为镇灵材料的替代品 —— 星纹钢能传导雷火之力,可暂时压制混沌能量。但灵锻炉的建设需与镇灵阵同步进行,且灵脉使用权需按‘建设进度’分配,西方投入的锻师团队若先完成灵锻炉,应获得优先使用权。”
南方因佛罗的封号佛陀此时合十行礼:
“南方可提供 200 斤佛光砂,用于净化灵湖区域的怨气,同时派遣 100 名僧魂修协助北方布设镇灵阵。流民救济站的建设可以延后,但需在联合委员会成立后一个月内启动,且灵脉配额需保证 15%—— 南方愿将救济站的部分产出(如灵稻、佛光果)无偿提供给各方,作为灵脉使用的补偿。”
林清玄看着各方逐渐妥协,沉默了片刻,最终点头:
“东方遗脉可以接受 2 席的分配,但需参与所有灵湖区域的勘探工作,且《灵脉秘录》中的信息只会共享给联合委员会成员,不对外公开。另外,灵湖核心区的仙灵气提取需由东方遗脉主导,避免其他势力因不熟悉仙灵气特性而造成浪费或危险 —— 我方可以提供仙灵气提纯技术,作为交换,东方遗脉在灵脉收益中的分成需占 15%。”
莱尔丹此时补充道:
“锻造界域愿意提供灵脉枢纽技术,在灵湖西南中部建设一座‘跨界灵脉枢纽’,将仙灵气、佛力、雷火之力、冰火之力整合为稳定的能量源,供各方使用。枢纽的建设需要各方配合:西方提供锻炉与星纹钢,南方提供佛光砂与僧魂修,北方提供冰火髓与镇灵技术,东方遗脉提供仙天灵脉数据。枢纽建成后,各方使用需缴纳一定的资源作为维护费用,费用由联合委员会统一管理,用于灵湖区域的长期稳定与发展。”
主持人见各方已达成初步共识,立刻示意秘书取出《灵湖联合管理协议(草案)》,投影在水镜中央。草案共分为七章:第一章是联合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,第二章是灵湖区域的分区规划与使用规则,第三章是灵脉资源的分配与使用流程,第四章是风险承担与应急机制,第五章是利益分配与补偿方案,第六章是协议的生效与修改程序,第七章是争议解决机制。
各方代表开始逐条审议草案,第一个争议点出现在第二章的 “分区规划”—— 西方奥运要求将灵湖东部的矿脉区划归为 “灵锻专属区”,
南方因佛罗则认为该区域靠近流民聚集点,应设为“民生保障区”,双方争执不下。莱尔丹此时提出折中方案:
“灵湖东部可划分为‘混合区’,靠近矿脉的 1/3 区域用于建设灵锻炉,靠近流民聚集点的 1/3 区域设救济站,中间 1/3 区域作为缓冲带,由联合委员会直接管理,用于堆放材料与人员调度。”
西方奥运的拜伦公爵沉吟片刻,点头同意:
“西方可以接受,但灵锻炉的建设周期需控制在两个月内,缓冲带的材料堆放需优先保障西方的星纹钢供应。”
南方因佛罗的尊者也表示认可:
“缓冲带需由南方僧魂修负责安保,避免流民与锻师发生冲突 —— 民生与锻造并非对立,可相辅相成。”
第二个争议点在第五章的 “利益分配”—— 北方天霜极地要求镇灵材料的获取无需缴纳资源费用,认为这是 “维护世界安全的必要投入”,而西方奥运则认为所有势力使用灵脉资源都应平等缴费,否则对其他势力不公。
林清玄此时突然开口:
“东方遗脉可以放弃 10% 的灵脉收益分成,用于补贴北方的镇灵材料费用,但北方需将天霜极地的‘冰火锻’技术共享给联合委员会,用于锻造界域的镇灵器物研发 —— 这样既减轻了北方的负担,也能提升各方应对大恐怖的能力。”
北方代表闻言,眼中闪过一丝意外,随即点头:
“可以。但‘冰火锻’技术仅限联合委员会成员知晓,且北方保留技术的最终解释权。若其他势力擅自传播,北方将终止所有合作。”
第三个争议点在第七章的 “争议解决机制”—— 西方奥运主张争议由联合委员会投票表决,少数服从多数;南方因佛罗则主张先由佛陀调解,调解无效再投票;
林清玄认为东方遗脉作为原属地代表,应拥有 “争议调解参与权”,避免被多数势力压制。最终,莱尔丹提议:
“争议解决分三步:第一步由各方代表协商,第二步由联合委员会中的中立代表(即 2 席联合代表)调解,第三步投票表决,且涉及东方遗脉核心利益的争议,需东方遗脉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—— 这既保障了多数权益,也避免了少数势力被边缘化。”
各方代表经过近三个时辰的讨论,终于在星灯全部亮起时达成一致。
主持人拿起会议记录水晶,当众宣读《灵湖联合管理协议》的最终版本,随后将协议文本递至各方代表面前。
西方奥运的公爵率先签字,